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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大朱和小朱租下100多平方米的厂房,买来比特币“矿机”,开始做比特币“挖矿”生意。后来,杭州男子张某某也入了伙,但几人间发生了矛盾,张某某心理失衡。

男子偷了146台比特币“矿机”案值118万余元,获刑11年-区块读刊
 

去年11月初,张某某找来两名男子(另案处理),并给他们提供住宿、指示现场,准备实施盗窃。后两名男子开着一辆货车,穿着类似物流人员的衣服,戴着口罩、手套、帽子等,撬开了厂房门,迅速将146台“矿机”拆卸下来装进布包,搬上货车,逃离现场。经鉴定,涉案的比特币“矿机”共计价值118万余元。

近日,法院判决,张某某因犯盗窃罪,获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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