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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以ICO形式而来的代币权益无法获得保护-区块读刊

近日,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中国法律项下对于ICO这种非法融资方式而来的代币,是否是属于“财产性利益”有待探讨。

她表示,根据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对于ICO认定为非法公开融资行为,对于ICO而来的代币,作为一种类金融产品,不一定会参照比特币虚拟商品的定性,而是认为代币只是一堆价值不高的数据,无需给予较高程度的法律保护。

因此很多数字货币被盗不能受到抢劫罪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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