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时代,数字内容创作者和数字内容分发平台的争端从未停止。平台作为内容分发的渠道,本应只是服务于数字内容传播的工具。然而,如今流量和用户较多的内容分发平台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例如YouTube,他们具有随意制定规则的权利,这些规则包括发布内容的格式、属性甚至内容创作者可以获得的收入。

互联网时代数字内容创作者数字内容分发平台争端从未停止。

平台作为内容分发的渠道,本应只是服务于数字内容传播的工具。然而,如今流量用户较多的内容分发平台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例如YouTube,他们具有随意制定规则的权利,这些规则包括发布内容的格式属性甚至内容创作者可以获得的收入。

地位的不对等,也导致众多内容创作者疲于应对不断变化的平台规定。而有着去中心化、点对点等特性的区块链是否可以打破这种不平等,让数字内容创作者真正得与其付出相对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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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了,“区块链+内容”还在原地徘徊?| 火星号精选

 

庞大市场背后的利益博弈

按照官方定义,数字内容产业是“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意高度融合的产业形式”,涵盖数字游戏、互动娱乐、影视动漫、立体影像、数字学习、数字出、数字典藏、数字表演、网络服务、内容软件等。

而数字内容领域市场规模有多大?迅雷链总工程师来鑫曾直言,仅仅是数字内容版权领域2018年的市场规模就高达7423亿元,足以看出数字内容市场规模和潜力的庞大。

而在这庞大市场的背后,有着众多数字内容创作者的身影。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数字内容创作的门槛很低,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一个“up主”或KOL(意见领袖)。

仅以微信为例,如果内容创作者的身份限定为公众号,那么早在2016年微信平台中的政务公众号就以超过10万个,而其他活跃的非官方公众号更是数以十万、百万计。

除微信以外,目前中国手机中安装多的内容分发平台包括今日头条、抖音等,这些平台也存在无数活跃的数字内容创作者。

这些数字内容创作者可以是以个人或机构的形式存在,在为户生产内容的同时,他们也借助拥有庞大流量和透明规则的数字内容分发平台扩散影响力,平台也依靠这些内容保持用户粘性、获取更大流量和收入。

但在每一条内容背后,都包含着创作者与平台的长期博弈。

一方面,成立之初的平台会砸重金吸引创作者入驻,但在后期流量红利消失殆尽后,便制定出种种规则限制创作者;另一方面,创作者们在平台成立初期拥有平台补贴的资金支持,便只须专心优质内容创作,但随着平台“变脸”,创作者们在内容创作之外,也必须不断摸索内容变现方法、适应平台随时可能变换的规则。

传统内容分发平台对话语权的垄断

目前数字内容创作者们要想通过平台快速变现,主要有三种方式:用户打赏、内容分发平台的广告分成、在内容中植入广告。

然而,传统内容分发平台对这三种方式都有着严格的限制。

以短视频分发平台抖音为例,用户要想为自己喜欢的视频创作者打赏,首先要以1:7的比例用人民币购买抖音上的虚拟货币“抖”,然后再用“抖币”购买礼物赠送给视频创作者,而这些礼物到后台又会转化成“音浪”作为创作者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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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整个过程繁琐,涉及到两种虚拟货币,且人民币兑“抖币”、“音浪”之间的兑换比例可以任由平台设置,例如抖音在2018年2月将人民币兑“音浪”的比例由1:7调整到1:10。

而对于广告分成,抖音提供了一个“星图平台”,允许MCN(Multi-Channel Network,形容集合多个内容创作者的构)或个人账号入驻,抖音则作为一个中间商将其与广告主联系起来,获得的广告收入与内容创作者按比例分成。

这个比例也从一开始的60%更改到30%,再到现在的0抽成。规则一直在变,导致平台上内容创作者也必须随时应对。

此外,对于内容创作者自己在内容中打广告来“恰饭”的法,抖音平台也限制入驻“星图平台”的“非认证机构和个人”私接广告,否则接单的账号就会被“降权”,导致流量降。

这种对内容创作者的限制和随意更改规则的权利也早已被全球最大的视频网站YouTube所使用

2018年年初,YouTube调整广告分成策略,规定任何想要在平台上获得广告收入的创作者,必须在一年内拥有1000名粉丝、获得用户4000+小时的观看时间。而此前的规定是,内容创作者只需获得10000次的观看量即可参与平台的广告分成。

同时,内容领域的“二八法则”也逐渐显现,优秀的内容创作者或机构具有优先获得平台、资本青睐的权利,但普通内容创作者却被平台弃如敝履。

《连线》杂志此前文章指出,YouTube此举“虽然会迎合广告主,但会让YouTube变得更加商业化,从而会减少对用户以及小众内容创作者的吸引力。”

区块链内容分发项目K.im的首席科学官Emmanuel Gadaix指出,“类似YouTube这样一个非常垄断的内容发布平台都存在三个通病:第一,利润分成方面会占大头;第二,他们会完全控制或决定你发布什么、怎么发布以及什么时候发布;第三,这些平台可以肆意地改变发行的规则。”

行业内的利益天平向平台倾斜,那么,是否有其他方法帮助内容创作者打破这种“垄断”,更方便地发布内容、获取与内容对等的利益?

区块链是否能解决?

区块链不失为一条通路。

一方面,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的特性,为数字内容版权确权带来新思路;另一方面,通证经济具有激励创作者生产优质内容、实现数字内容价值化的特性。

而市面上做区块链数字内容分发的项目也有很多,这些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以Steemit为代表,做区块链内容分发平台;一类以Ulord为代表,走技术路线专注搞公链

前者注重打造一个完整的生态,从自己研发公链、发行三通证体系,到针对创作者的社区运营、社群管理激励机制,再到针对内容的加密保护、算法推荐,作为区块链内容领域的“始祖”,Steemit的模式也一直被后来者借鉴。

但目前Steemit平台已远不如刚成立时那样风光。DApp Review数据显示,截止麻瓜派(ID:muggle_block)发稿时,Steemit日活用户仅2411,日交易额为9085 STEEM(约9293元)。

而Steemit的基础代币价格表现也差强人意。据非小号数据显示,Steemit的代币STEEM报价1.0229元,较最高点跌去98%,市值为3.44亿人民币。

与Steemit类似,成立于2017年的币乎也走平台路线,但其更注重对内容创作者和平台用户的激励。

一篇文章发出后,除了内容创作者可以取收益外,用户点赞也能赚钱。而当用户在账户中锁定的币乎代币key越多、点赞速度越快时,其收益就越高。这就激励内容创作者积极发文、用户积极参与。

然而,这也受到广大用户诟病。一方面,很多人为了抢先点赞获取最大化收益,连文章都不看,这也背离了内容创作的初衷;另一方面,币乎出现以锁定key数量为划分标准的“阶层固化”现象,在账户中锁定key数量多的大户们会彼此点赞,其余小户也都在自己的圈子里抱团取暖。

后续币乎也做出了不少改变,包括推出微文功能、取消“踩”等,但仍未解决根本问题。

除了做区块链内容分发平台的项目外,还有类似Ulord这样做技术的。2018年成立的Ulord是一个公链项目,主要由Ulord平台和Ulord原链组成,前者提供数据存储、分享等服务,后者引入主节点网络,保障系统生态发展

然而,截止发稿时,Ulord公链上仍未出现杀级DApp,后续如何发展仍有待观察。

而目前在区块链内容的赛道上,新项目层出不穷,也为这个领域带来更多新思路。

最近出现一个新的区块链内容项目K.im,与以上项目不同的是,它只充当一个技术提供商,先对内容创作者的内容进行加密,然后反馈回一个链接,收到链接后的内容创作者在各大平台上发布内容链接后,读者点开链接付费阅读。

“在脸书上也好,在推特上也好,还有电子邮件等任何一个平台上,完全是由作者自己去选择想在哪里去托管存储以及在哪里发布文件。”Emmanuel表示,这种内容不限形式,可以是视频、文章,也可以是其他的数字内容。

而这个思路的创新之处在于,项目方不会过多干预内容,只是单纯对内容进行加密,这保障了技术的中立性;同时,在内容创作者向项目方提交文章时,创作者可以自由选择内容格式、属性,自定义价格,最大限度保障内容创作者的自由度。

“大家可以想像对这些艺术工作者而言,他所创作出来的作品都可以直接到达粉丝的手中;而粉丝可以直接从他们喜欢的作者那里购买内容,中间不产生任何第三方平台,双方直接互动。”

而内容创作者将获得收入的约95%,剩余收入中,约1%将作为支付手续费,约4%作为发行费用。

但目前K.im项目主网还未上线,后续发展仍有待观察,麻瓜派(ID:muggle_block)也将持续保持关注。

尚未解决的问题

据麻瓜派(ID:muggle_block)分析,尽管现存区块链内容项目很多,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

首先,无论是Steemit还是币乎等其他区块链内容分发平台,网站上的内容仍以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行业为主,过于垂直化的内容也导致平台本身的用户规模十分有限,无法使平台走向主流人群;

其次,这些项目没有形成正向激励模式。例如币乎,规则的不合理导致发展背离初衷,内容创作者和用户都过度追求利益,内容本身已沦为摆设;

再次,数字内容领域长期存在的抄袭、洗稿问题依旧未能得到解决,即使将数字内容上链或进行加密、限制付费用户阅读,仍存在抄袭者的生存空间,未能从根源上整治乱象

最后,当流量逐渐向内容本身靠拢时,内容将逐渐脱离平台监管,这也给了违法信息、三俗内容传播的机会,区块链内容平台如何对这些内容进行监管,也是需要项目方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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