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人民网报道,清华经管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罗玫日前撰写论文称,从定性上,虚拟货币属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但属于资产中的哪一个具体科目、应该如何计量,要依会计主体和其拥有虚拟货币的目的来确定。以持有为目的的虚拟货币,

清华教授罗玫:“虚拟货币”属于何种资产应依拥有目的确定-区块读刊

据人民网报道,清华经管数字金融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罗玫日前撰写论文称,从定性上,“虚拟货币”属于会计要素中的资产,但属于资产中的哪一个具体科目、应该如何计量,要依会计主体和其拥有“虚拟货币”的目的来确定。以持有为目的的“虚拟货币”,大部分并不符合现金、现金等价物或金融资产等定义,现行会计实践往往记入无形资产,并以取得“虚拟货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初始成本。以销售为目的的“虚拟货币”,应该按公允价值计量记为存货。以投资为目的的“虚拟货币”,基金应该将募集来的“虚拟货币”按照无形资产科目进行计量。